《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09 08:28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切实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紧紧围绕质量安全和科技创新,夯实质量基础,优化质量供给,全方位建设质量强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推进,质量总体水平全面提高,“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理念牢固树立,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质量管理全面加强,先进质量文化普遍弘扬,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质量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产业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企业。

  ——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国家统一分解目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8%以上,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5%以上。

  ——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品牌培育、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品牌价值和效益持续提升,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影响力大的知名品牌,在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专精特新、制造+互联网+服务、高端装备等领域树立一批具有高质量水平的标杆企业。

  ——质量治理体系更趋成熟。质量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引导、质量考核、技术法规、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质量安全监管科学廉洁高效,质量安全风险整体可控,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进出口商品质量稳步提升,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基础更加稳固,质量和品牌竞争力显著提升,质量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率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持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质量发展效益

  1.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聚焦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发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集群内企业标准协调、创新协同、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

  2.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聚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在线检测、过程控制、质量追溯等质量管理工具;加强质量数据分析,推动企业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3.提升质量发展开放水平。聚焦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湖南质量发展新优势、新格局。依托湖南湘江新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级园区等平台,培育形成质量卓越产业集群。健全质量开放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市州用好用活质量政策,将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良性融合,引导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大湘西地区全面对接国家产业调整转移,推进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加强质量理论和技术方法跨区域合作交流,共享质量理论和技术研究成果。

  (二)增加优质产品供给

  4.筑牢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防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健全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资质认证,填平补齐乡镇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缺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检测。实施产地环境净化和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推进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建设,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身份证”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惩治禁限用药物非法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建立健全以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为核心、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建设,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健全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安全法规和制度规范,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5.提升消费品供给质量。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开展重要消费品与国际先进标准、关键指标的质量比对。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加强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6.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开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生物、节能环保、冶金、有色、石化、食品加工等行业的质量研究,分析制定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针对性措施。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强化复杂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严格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工程、质量对比提升工程,提高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水平。

  (三)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7.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强化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设备监理工作,切实提高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设备质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按规定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经营性自建房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8.推动建筑材料质量升级。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全面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提升装配式建筑及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规范监理和工程检测行业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和对比检测力度,认真落实材料见证取样复验制度,强化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环境质量等重点方面的监督检查。

  9.催生建造新动能。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芙蓉奖”等国家级、省级奖项,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四)推进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10.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开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与试点示范,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龙头,带动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开展生产,发展涵盖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的“N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统筹推进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聚焦增强全产业链优势,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质量水平。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11.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创新丰富家政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物业管理、公共交通、房屋租赁等服务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项目。健全服务质量投诉机制,畅通维权渠道,严厉查处扰乱服务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2.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提高服务便利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大力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创新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

  (五)提升绿色低碳生态环境质量

  13.树立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导向。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绿色升级,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集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全面系统的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加强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落实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14.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碳排放达峰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加强对工业、机动车船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大力推行河湖长制,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和水平,强化污染源现场监察,严格把好“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六)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管理能力

  15.推动全面质量管理水平跃升。支持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重大质量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关键岗位质量责任,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应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可靠性技术、优质服务等现代质量管理理论。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工匠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比对、降废减损、质量成本分析控制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广泛开展质量服务、质量诊断、质量帮扶行动。

  16.提升湘品湘造品牌竞争力。聚焦优势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以行业品牌为重点,健全湖南名品培育发展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以获评政府质量奖、“一县一特”农产品、全国质量标杆、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芙蓉奖、大禹奖、老字号、地理标志等的企业为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和一批“湘字号”的湖南名品、中国精品、世界名品,打造湘品湘造优质形象。聚焦“3+3+2”产业集群,开展制造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构建与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相适应的产品、企业、集群和区域品牌体系。全面推进文创与科创深度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聚力打造新媒体、互联网等新品牌,巩固提升“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品牌优势。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集群,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综合物流交通枢纽和区域现代金融中心,打造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聚焦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世界计算大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中国新媒体大会以及“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等活动平台,宣传推介湖南品牌,深入挖掘品牌内涵。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全力保护企业品牌形象和专利等知识产权,切实维护湖南品牌形象。

  (七)构建高水平质量技术基础

  17.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深入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着力构建与国家标准协调配套、具有湖南特色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标、创标”活动,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施更广泛、更先进、更严格的质量和标准控制。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创新能力,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培育一批标准技术联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以先进标准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技术水平领先的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树立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典范。

  18.强化计量服务支撑。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覆盖率,建立科学先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体系,发挥计量在现代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促进计量检测技术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形成“检学研产”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机制,加快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带动高技术产业、精密仪器制造业、企业科研等相关测试领域的发展与创新。推进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食品安全、生物医药、能源资源、互联网等重点领域计量测试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加大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研发力度,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注册计量师队伍培训力度,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强化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计量监管,落实使用单位的计量主体责任。

  19.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认证等服务,培育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加强产品质量检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质量评价、环境检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计量检测、标准化研究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结合湖南产业发展需要,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知识产权、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物业服务、旅游服务、售后服务等领域的认证力度,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促进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八)系统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20.完善质量政策制度。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加大对品牌培育、技术标准体系构建、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力度。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卓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实施激励。支持高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制定和完善与促进各地、各行业质量发展相关的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培养等配套政策和措施。

  21.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严格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实施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业品、消费品和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加强产品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22.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促进质量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地、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经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标准化、质量管理、质量改进、品牌建设、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力有序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地区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察评估。加强质量督察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入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纲要实施评估机制,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