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座谈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2-04-29 08:56信息来源:

4月25日,《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正座谈会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安台出席。

《条例》系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因城市发展和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现实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正势在必行,也是怀化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设有颜值、有气质城市的必要举措。

会议介绍了《条例》修正工作情况,就部分专业性问题进行解答。与会人员还就《条例》拟修正的条文表述、法律责任等展开热烈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

熊安台指出,参与立法修正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按期完成修正初稿。修正部门要逐条梳理意见建议,结合怀化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细致推敲,在“准”“快”“高”“专”上做足文章。要注重前瞻性,充分借鉴吸收外地先进经验,高质量完成修正工作,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 李江 通讯员 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