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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洪建罚决字〔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9-15 10:19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洪建罚决字〔2021〕2号 

当事人单位名称:湖南子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址:长沙县德普企业公园5-D栋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刘远宏         职务: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于2020年9月15日参与了老虎机游戏:清江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关于“老虎机游戏:清江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小支流部分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并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项目金额为10656568.49元,中标后你公司于2020年10月8日开始施工,现工程几近完成。经调查发现,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经理已经在公司2020年9月15日中标的“澧县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工程”作为项目经理配备,存在一个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项目中任职的违法行为,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且项目经理中标后没有及时更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经我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如下:

对你单位作出处中标项目金额为10656568.49元千分之八的处罚,计人民币金额为85253元。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在6个月内向老虎机游戏: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