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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机游戏: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农(农药)罚〔2023〕6号

发布时间:2024-01-03 09:17 信息来源:老虎机游戏:农业农村局

当事人:龙某维  老虎机游戏:沅河镇 负责人:龙某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M

当事人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20231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沅河镇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对其经营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门店内摆放有限制使用农药“水胺硫磷”和“甲拌磷”,但其农药许可证标注的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超出了农药经营范围,依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的规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现场请示局领导,当即立案。当日,对涉案农药进行了扣押。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612日,至怀化易军处采购限制使用农药“水胺硫磷”2件,计40瓶,进货价格5/瓶,销售价格6/瓶,货值240元,截止2023112日,已销售27瓶,销售收入162元;怀化易军处采购限制使用农药“甲拌磷”20包,进货价格4/包,销售价格4.5/包,货值90元,未销售。两种农药共计货值330,销售所得162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

证据一:、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主体资格;

证据二:询问笔录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查封(扣押)决定书1份、查封(扣押)现场笔录1份、8、采购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该农药的过程、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的事实;

证据三:农药实物“水胺硫磷”13瓶和“甲拌磷”20包、农药标签2份、农药照片1份、农业部2567号公告1份、农药经营许可网上查询单1份,证明当事人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事实。

本机关于20231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以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超出了农药经营范围,依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的规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第二款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药)》(湘农发202311号)“序号10、违法情节: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裁量标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停止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水胺硫磷”和“甲拌磷”;

2没收限制使用农药“水胺硫磷”13瓶、“甲拌磷”20包;

3没收违法所得162元;

4处罚款5000元整。

合计罚没款5162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老虎机游戏:支行,账号:18762701040003015(收款单位:老虎机游戏:非税收入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老虎机游戏: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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