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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洪府行复〔2023〕28号

发布时间:2023-12-18 15:32 信息来源:老虎机游戏:政府办公室

申请人:谢某梅,女,49岁,身份证号码:433021197401******。

地址:老虎机游戏:黔城镇玉皇阁社区东门垅安置区。

被申请人:老虎机游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易岸,局长。

地址:老虎机游戏:黔城镇玉壶路。

申请人因不服老虎机游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及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9日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于2023年10月24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

2、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9日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申请人称:

申请人系黔城镇玉皇阁社区居民,于2003年11月依法取得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字第179号),并在此土地上修建住房及附属设施(包括挡土墙、猪栏等)共占地288平方米。2021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了一份编号:洪城责停(改)通字〔两违2023〕第051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在老虎机游戏:黔城镇玉皇阁安置区20栋旁修建围墙大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申请人自行拆除围墙大门,恢复原状。申请人进行了口头陈述和申辩,言明了自己财产及行为的合法性后,被申请人未再采取下一步行动。但时至2023年5月26日,被申请人却就该事件以同样的理由对申请人再次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并在不听取申请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下,又于2023年6月5日向申请人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并在未通知申请人到场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19日秘密对申请人家的挡土墙进行了强制拆除。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政行为,罔顾事实,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的行政处罚行为,违反了我国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行政处罚原则及法律规定。

本案中,被申请人早在2018年(具体时间待核实)就已经就此事立案,并于2021年12月16日对被申请人作出了:洪城责停(改)通字〔两违2021〕第051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后经调查核实,申请人并未存在违法行为,被申请人未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强制的情况下,意味着本次行政处罚已经终止执行。而2023年5月26日,被申请人却对申请人就该行为以同样的理由、同样的法律依据、同样的处罚措施对申请人再次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很明显是对申请人行为的重复处罚,违反了我国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行政处罚原则及法律规定。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的行政处罚行为,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如前所述,申请人谢东梅所修建的附属设施早在20年前就已经随房屋修建,均在申请人土地使用权证红线之内,已形成历史渊源。被申请人却以2008年1月1日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来约束2003年申请人就已经实施完毕的行为,很明显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据此对申请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而根据当时具有法律效力的1990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只有严重违返城市规划的违建行为行政机关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而本案中,被申请人并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的程度,且申请人的行为客观上也并未严重扰乱城市规划。因此,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显然没有合法依据。

另外,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这一点来看,被申请人的行为也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被申请人无权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

三、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的行政处罚行为程序违法。

被申请人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并未告知申请人具体的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未听取申请人的任何意见,也并未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整个行政处罚过程只是通知式的,文书送达时也并未联系申请人,而是简单粗暴的径直贴在墙上了事,致使申请人很久之后才收到文书。由于被申请人各项行政合法性的缺失,被申请人在出具该次行政处罚之前,是否进行过调查,及调查时是否有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不得而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执法行为属于典型的片面执法、粗暴执法、隐秘执法,严重的侵害了申请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及听证权等合法权益。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四、被申请人强制拆除申请人挡土墙等附属设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进行强拆的行政强制行为明显缺乏事实及法律、法规依据,并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对申请人的合法财产造成了损害。虽然,被申请人于2023年6月5日向申请人发出过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但在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拆除之前,既没有通知申请人到现场,也没有依法进行公告,甚至没有做出强制执行决定。而是在趁申请人不在家的时候,秘密实施的强拆。被申请人的这一行为,直接剥夺了申请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及被强拆前的复议、诉讼权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四十四条之规定。

今申请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政府为申请人主持公道,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各项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被申请人2023年5月26日所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及2023年10月19日制止被答复人违法新建围墙,均是根据查清基本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的,并无不当。

相关证据:1、2021年10月25日《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关于黔城镇玉皇阁社区谢冬梅修建围墙的规划认定函》。认定被答复人在原房屋周边私自加建围墙,经测量面积为843.46平方米,该加建项目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查处。2023年5月26日下达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2、2023年10月18日《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关于黔城镇玉皇阁社区谢冬梅加建围墙规划认定的函》,申请人在2003年11月12日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使用权面积为288平方米,后在原房屋周边私自加建围墙,经测量面积约为843.46平方米。2023年10月,经调查发现,谢冬梅在其老虎机游戏:黔城镇玉皇阁社区移民安置区住房西南侧继续私自加建围墙,未办理任何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自资规〔2022〕1号)文件要求,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查处。3、2023年10月15日申请人在挖地基时执法人员已到现场劝导、制止的照片。2023年10月18日申请人仍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照片。2023年10月19日被申请人联合自然资源局、黔城镇、玉皇阁社区对申请人违法新建围墙进行制止的照片。

二、申请人复议理由不成立。

1、申请人在其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所提出的理由是2023年5月26日下达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和2021年12月16日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停(改)通字〔两违2021〕第051号)是属于行政处罚和重复处罚的行为。被申请人认为:2023年5月26日下达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和2021年12月16日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停(改)通字〔两违2021〕第051号)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改正措施,不是行政处罚,更不存在重复处罚一说。谢冬梅本人就2021年12月16日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停(改)通字〔两违2021〕第051号)于2021年12月21日申请行政复议,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17日已作出答复。

2、申请人在其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所提出的理由是,挡土墙及附属设施被强拆。被申请人认为:其一申请人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其二申请人新建的建筑物围墙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其三申请人是2023年10月15日动土新建,事实上已构成违法建设;其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认定申请人的这种行为是违法建设行为;其五规划部门已作出认定谢冬梅在其老虎机游戏:黔城镇玉皇阁社区移民安置区住房西南侧继续私自加建围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3、申请人在其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所提出的理由是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行政处罚行为程序违法。被申请人认为:2023年5月26日下达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是根据自然资源局的规划认定函:申请人在原房屋周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加建围墙,经自然资源局鉴定占地面积约为843.46平方米该加建项目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查处,对此被申请人依法进行调查核实,但申请人极不配合,不肯接受调查询问。被申请人只好依据现有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这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改正措施,并不是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时被答复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也不肯在文书上签字。综上所述,本次制止申请人违法建设是基于在原住房西南侧继续私自加建围墙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违法新建围墙的行为进行制止基本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申请人复议理由不成立,请求复议机关予以维持。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03年11月12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003)政地出字第200号,受让人为谢东梅、瞿仕东,出让面积288平方米。被申请人在2021年7月20日接到陈述辉等人实名举报谢东梅修建厨房、路沿石道路、菜园、围墙、大门、岩坎和围圈玉皇阁东门垄安置区的地等约一亩。2021年10月14日,被申请人将现场勘查结果函交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对黔城镇玉皇阁社区谢东梅修建围墙、圈地进行规划鉴定。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于10月25日提供《关于黔城镇玉皇阁社区谢东梅修建围墙的规划认定》,鉴定结果为申请人在原房屋周边私自加建围墙,面积约为843.46平方米,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行为。 2021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两违2021〕第051号),要求申请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中的围墙大门、恢复原貌。被申请人又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并送达至申请人。

2023年10月被申请人调查发现申请人在该建设上继续加建围墙,经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认定该行为没有办理任何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2023年10月19日被申请人将正在加建的围墙强制拆除。

上述事实,有被申请人提供的《关于黔城镇玉皇阁社区谢东梅修建围墙的规划认定》、《关于黔城镇玉皇阁社区谢东梅加建围墙的规划认定》、《关于黔城镇玉皇阁谢冬梅修建围墙的范围认定》、《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等证据证实,本府予以确认。

另查明:上述所称谢东梅与申请人谢冬梅属同一人。

本府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1、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法定期限。2、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合法。

一、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法定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即申请人应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3年5月26日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直接送达至申请人,送达回证上载明:申请人拒绝签字。且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无法举证证明本案发生不可抗力事由导致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中止的有效证据。据此,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4日向本府提起行政复议显然已经超过了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之规定,应予以驳回。

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合法。

申请人在老虎机游戏:黔城镇玉皇阁社区移民安置区修建一栋砖混结构住房,于2003年11月12日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使用权面积为288平方米,后在原房屋周边私自加建围墙,经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测量面积约为843.46平方米,经核查该加建项目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2021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曾对申请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两违〕第051号),要求申请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中的围墙大门、恢复原貌。申请人不服,于2021年12月21日向本府提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2年2月17日作出洪府行复〔2021〕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被申请人的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两违〕第051号),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然没有执行到位。2023年10月被申请人调查发现申请人在该建设上继续加建围墙,经老虎机游戏:自然资源局认定该行为没有办理任何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2023年10月19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正在加建的围墙强制拆除的行为,属于行政机关为了避免违法行为的持续,采取适当合理的行政行为实现行政目的,不仅减少了申请人的损失,也减轻了行政成本,且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符合行政法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应予以维持。

综上,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已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法定期限,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符合行政法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府决定如下:

1、驳回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L007号)的复议申请;

2、维持被申请人2023年10月19日对申请人正在加建的围墙强制拆除的行为。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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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