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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8年首次河长制工作督查

发布时间:2018-01-31 02:32 信息来源:水利局

        1月24日至26日,市政府督查室抽调水利、环保、住建、林业、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分别对全市20个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督查主要内容是各乡(镇)工作方案是否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相关制度是否到位、监督检查是否到位、基础工作是否开展等五大方面。
        各督察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反馈意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听取了乡(镇)、村级河长意见。
        同时,对各乡(镇)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二要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三要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广大群众意识,逐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群防群治,群策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