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托口镇 > 文件通知

2022年托口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3 16:46 信息来源:老虎机游戏:托口镇政府

2022托口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湘建房函〔2022〕3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22〕45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22〕12 号)、《2022年怀化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老虎机游戏:2022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建筑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怀化市委、市政府,老虎机游戏:委、市政府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我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完善动态管理台账、迅速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房屋建筑倒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聚焦集镇、移民安置地、学校和园区周边、景区;聚焦违法违规擅自改建为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住房租赁等经营用途性质的自建房;聚焦违规加高加层、突击违规建房等,针对城市既有房屋、农村既有房屋、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抓到底、彻底解决。

(一)城市既有房屋。全面排查公共建筑、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机关院落、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安全隐患。重点聚焦托口集镇范围内及周边的自建房,尤其是利用原有建筑物违法违规改建改用于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住房租赁等经营用途性质的自建房和违规加层加高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隐患。

(二)农村既有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重点聚焦用作生产经营、违规加高加层的农村自建房,以及突击违规建房,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等。

(三)房屋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重点聚焦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高切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情况,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以及“未批先建”项目处理情况等。

三、处置措施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违规加高加层建筑,必须立即撤离人员,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房屋建筑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销号。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房屋、违规建房,采取责令停工、执法查处、依法拆除等措施严厉打击,消除监管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镇属各单位不积极开展公房安全隐患排查,对敷衍排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镇人民政府将函告主管部门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四、时间安排

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5日)。在前段排查工作基础上,对全镇所有房屋建筑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栋、不漏一户、隐患不漏一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0日至9月30日)。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一房一策”,细化整改措施,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依法拆除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其中:

1.对2022年4月30日前,已排查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对排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加层、乱搭乱建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对农村住房排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于月30日前完成整改。

4.除前款所述要求外,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

五、组织保障

成立2022年托口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易石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钦华、副镇长杨惠婷、副镇长人选蒋金鹏任副组长,镇住建专干张克和、镇自然资源所张勇、镇城管大队梁小明、镇党政办杨松叶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工作原则。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项目,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深刻分析研判,综合分类及时处置。

(二)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主体和个人防护“四个”责任,不断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形成强有力工作合力。

(三)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落细落小。坚持工作标准和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不漏一栋一户一处,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确保隐患消除到位。镇纪委将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中发现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线索,一律严肃处理。

(四)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资料。各村(社区)、各单位于5月4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至托口镇人民政府,及时报送排查、整治等资料。5月10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表报镇人民政府。

附件:1.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单

3.一般安全隐患整改清单


附件1

洪江市     乡(镇)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所在街道社区

乡镇、村)

小区名称

栋号

层数

面积

m2)

建设年代

房屋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框架结构)

房屋用途

安全隐患情况

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危房整治情况

说明:一、房屋用途填写:1.教育用房;2.商业、农贸市场用房;3.民宿、景区、文体娱乐场所用房;4.医疗用房;5.工矿企业用房;6.社会福利养老用房;7.客货运站场用房;8.城中村、无物管小区;9.机关院落;10.自建房;11.违法违规加高加层;12.其他用房。

二、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填写:1.地基沉降风险隐患;2.主体结构安全隐患;3.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4.地质灾害安全隐患;5.消防(电路)安全隐患;6.电梯、特种设备安全隐患;7.违规加高加层;8.违规改变使用功能。

三、房屋安全鉴定情况只需填写C、D级,没有的填“无”。

四、危房整治情况填写:1.加固处理;2.停止使用;3.拆除房屋;4.消除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5.其他方式整治。

排查人:                                            排查时间:


附件2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月 

填报说明:重大安全隐患指涉及房屋主体安全、存在现实的、紧迫的,必须进行人员撤离的隐患。每日排查后予以登记每日上报至托口镇人民政府。5月10日前将所有问题隐患进行汇总,纸质档各村(社区)盖章后报托口镇人民政府。

附件3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时间 :         

填报说明:一般安全隐患是指除重大安全隐患之外的其他隐患,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处理。每日排查后予以登记每日上报至托口镇人民政府。5月10日前将所有问题隐患进行汇总,纸质档各村(社区)盖章后报托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