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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塘瑶族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16 15:19 信息来源:老虎机游戏:龙船塘瑶族乡政府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先后发生的湘潭县“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耒阳市“11·29”煤矿重大透水事故等事故教训,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始终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怀化市、老虎机游戏: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关工作部署,经乡政府研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乡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经营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经营性事故;坚决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故;确保不因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工作目标,全力维护全乡平安稳定。

二、工作职责

全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在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强化地我乡“打非”和企业“治违”两个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三、重点任务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 交通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 “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7)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8)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9)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

10)客(渡)船舶未落实“六不发航”制度冒险航行的;

11)其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2.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3.建筑施工方面(含交通、水利、市政等工程项目建设)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的,施工单位无资质、超资质从事施工活动的,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的;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以及不履行合同、将承揽的业务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无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6)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7)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8)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的。

4.烟花爆竹方面 

1)非法组织生产和非法经营的;

2)非法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3)店外摆摊、非法储存或储存超量的;

4)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   

5)非法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产品的。      

5.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金属冶炼高温熔融作业和煤气使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

3)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5)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的;

7)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   

8)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

9)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6.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7.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5)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其他行业领域均要结合实际,对照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摸排各自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使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时间安

20211月至2022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20211月—2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3月至12月)。各乡镇和行业领域牵头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及排查摸底汇总表所列情况,制定“打非”行动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一批经验做法和典型成果,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非治违责任。“打非治违”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的关键抓手。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蓝胜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张渝良任副组长,全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乡“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应急办),由乡应急办主任易季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蒋伍、舒林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执法大队所有人员为成员。并明确具体人员牵头负责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合力。要建立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三)依法严厉打击,注重打非治违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摸排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分类建立台账,落实销号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打非治违氛围。要利用广播、户外电子屏、“村村通”等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村、(社区)要设置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对公众举报、下级报送、同级移送、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或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把牢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