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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乡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13 08:47 信息来源:太平乡政府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    任:高李惠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档案、信息、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建办公室

主    任:杨俊炜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居)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    任:石惠文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   任:高李惠

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   任:石惠文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林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编制、实施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住房建设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尹  勇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    任:蒋赢武

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八、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邓元宝

主要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政策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段招福

主要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扶贫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十、政务服务中心

主    任:郑  军

主要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协助承办“12345”市长服务热线的交办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完成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协助指导、督促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十一、司法所 

所    长:蒲  霞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二、国土资源所 

所    长:邓必连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高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开展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十三、财政所 

所    长:朱  恒

主要职责: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负责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筹集和上缴;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统一办公电话:0745-7422182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